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相关工作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230902号)(附件1),近期将开展2023年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原专项合格评估)工作。我校2017-2018年间新增的8个学位授权点(包括授权审核新增及调整的硕士点,学位点及责任学院名称详见附件2)均需在本年度完成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各学位授权点将在“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报核验工作相关信息。
请各个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责任学院参考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样表指标要求进行材料准备和预填报(参见附件3。此表仅供参考,具体指标体系及要求以正式开放的填报系统为准)。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信息填报及提交工作安排,待后续上级部门具体通知,预计正式工作通知在10月中下旬发布。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专项核验工作,早安排、早部署,准备材料数据,确保核验质量。尤其是多学院共建的学位授权点,请责任学院尽早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明确任务分工。
未尽事宜,请联系研究生院常老师,电话027-59367656。
附件.rar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