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和调整二级学科及交叉学科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核对学位授予单位目录外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设置信息的通知》(学位办便字20200601号)有关精神,根据教育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为优化我校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结构布局,满足研究生培养实际需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二级学科及交叉学科核对和调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现有二级学科与培养方向一致性
各单位对本学科《现有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信息表》(见附件1)与《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培养方向进行认真核对,查看是否存在不一致,结合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统筹考虑二级学科及交叉学科结构布局和《培养方案》中培养方向的设置。
二、提出增设或撤销计划
各单位根据核对情况,研究提出2020年度增设或撤销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计划,填报《2020年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调整计划统计表》(附件2),于7月2日前提交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332461379@qq.com,纸质版由院长签字、盖章后提交行政楼304。
三、完成调整备案程序
计划开展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调整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按期提交相关材料备案,有关工作程序由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另行通知。
联系人:古江波
电话:59367656
附件:
附件1-现有二级学科和交叉学科信息列表.xls
附件2-二级学科调整计划表.doc
附件3-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doc
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