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协同育人体系,提升研究生导师思政育人能力,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启动研究生德育导师的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职条件
研究生德育导师一般应由研究生导师担任,也可以是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能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自觉维护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修养,作风正派,能做到严以律己,为人师表。
(三)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能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了解研究生教育的基本规律,熟悉学校的政策规定,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组织管理能力。
研究生德育导师的聘任期为3年,需要时可续聘。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担任或工作不合格的研究生德育导师,培养单位可提前解聘,并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二、工作职责
(一)坚持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引导研究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努力让研究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新人才。
(二)参与指导研究生党支部建设,组织研究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与研究生辅导员建立每月定期交流沟通机制,要经常深入实验室、寝室等研究生学习和生活场所,了解和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和学习生活情况,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每月至少走访一次寝室、实验室并与所负责的研究生深入交流、开展谈心谈话,关心帮助研究生解决学习、科研、就业、心理和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及时发现并向培养单位报告研究生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
(四)协助导师围绕研究生入学、论文开题、中期考核、答辩毕业和实习就业等重要节点,为研究生提供学业和就业指导;协助导师抓好研究生学术规范教导,开展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活动;着力激发研究生科研热情,支持鼓励研究生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创新实践和文体活动。
(五)加强自身学习,研究生德育导师应自觉参加学校、培养单位组织的各类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完成学校、培养单位交办的其他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三、岗位设置
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年级、研究生党支部或科研团队等为单位,按照1:30左右的师生比例全覆盖配备德育导师。
四、考核与津贴
1.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相应津贴和奖励。以师生比1:30左右按一个班的基准工作量计算,参照本科生班主任标准发放相应津贴(培养单位因特殊情况增减师生比例的,根据实际比例增减相应津贴)。
2.将担任研究生德育导师并考核合格等同于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时担任本科生班主任的条件。
3.培养单位每学年按不超过德育导师总数20%的比例确定考核优秀名单上报研工部,经学校审核确定后,授予“武汉纺织大学优秀研究生德育导师”称号。
五、选聘流程
各培养单位2023年11月22日前组织完成德育导师选聘工作,并填报《XX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配备及网格化信息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邮件至ygb@wtu.edu.cn(邮件主题“德育导师-单位名称”),纸质版盖章后报至研工部。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定后统一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联系人:尹老师,电话:59367500
附件1-XX学院研究生德育导师配备及网格化信息表.xlsx
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