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研究生导师:
为鼓励和表彰在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及考核办法(试行)》文件相关要求,现将学校2023年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已完整指导过一届以上研究生且近两年连续招生的导师,原则上前一批次已获评者不连续申报。
二、评选基本条件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指导水平和道德情操,认真执行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教育政策、法规与规章制度。
2.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关心研究生成长成才,对研究生进行全面、严格的指导与管理,及时反映并积极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
3.积极承担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近三年来主讲过1门以上(含1门)研究生课程。
4.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能为研究生培养提供充足的经费(培养条件、生活补助)。
5.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学位论文入选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
(2)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含国家奖学金);
(3)应届考取博士研究生或公务员;
(4)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身份公开发表1篇D类或以上类别学术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专著(前3位),或取得专利授权(前2位)。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重大教学、科研或者其他工作事故受处分未结束的;
(2)近三年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不端行为检测、双盲评审、毕业答辩和上级抽检不通过的;
(3)近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发生安全稳定重大事故的;
(4)学术道德、师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连续三年指导的研究生就业率低于全校平均水平。
三、评选程序
1.导师自愿报名,填写《武汉纺织大学优秀导师申请表》(附件)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交个人简介、1500字左右工作小结和近期照片一张(电子版),包括个人培养理念、方法和成果等内容;所在培养单位同时提供500字左右的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特色亮点文字小结。(以上文字材料参考模板单独发给学院)
2.各培养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初审,按不超过当年招生导师数的5%择优推荐。
3.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2023年优秀研究生导师获奖名单;
4.遴选名单报学校批准,并经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公布评审结果。
四、其他说明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严格遵循“公平公开、严格筛选、宁缺毋滥、引导有力”的原则开展初评推荐工作,于10月30日下午4点前将签署单位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表及相关照片、材料(电子档、纸质档)报送研究生院301办公室。
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7—59367495。
附件:武汉纺织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申请表.doc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