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省厅通知)精神,以及武汉纺织大学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延迟开学期间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通知如下:一、研究生课程教学和科研指导工作
1.课程教学
按照“推迟开学不停学”的要求,参照省厅通知中的相关要求,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安排好疫情防控期间的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
(1)理论课程
各培养单位应组织任课教师开展课程教学方式(网络直播、慕课、自主学习等)研讨,根据课程特点、选课人数,制订课程教学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备课。
任课教师应充分利用“学堂在线雨课堂平台”等线上平台开展网络直播教学、慕课教学、网络课程自主学习(具体介绍见附件1)。没有合适网络课程资源或不具备网络直播教学条件的,任课教师应利用QQ群、微信群等网络工具向学生发布学习材料、自学内容、学习要求,开展学习进度跟踪、作业布置、答疑等多种形式的教学活动,督促学生自主学习,按计划完成相应的学习任务。
理论课程教学原则上按照上学期制定的课表时间开课,正式开学后进行相应的教学计划调整,做到100%完成既定教学计划内容。
任课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课程考核办法进行调整,可由观看视频、参与线上讨论、作业、考勤、考试等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的比例组合构成。
开课学院应对任课教师提交的课程教学计划进行审核把关,并纳入本单位的工作方案。
(2)实践课程
暂停研究生在校内外的所有实验、实习、实训、实践活动,由培养单位视课程内容进行调整(正式开学后、暑假期间或下学期进行)。
2.研究生科研指导工作
在正式开学前,研究生导师应利用网络工具对研究生的科研任务给予布置,定期指导,督促研究生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效的推进成科研工作。
二、2020春季学期拟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相关工作
以不延迟毕业生的毕业时间为基本原则,从即日起要求研究生导师利用网络工具开展远程指导,要求学生按照导师布置的任务和完成时间,开展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各培养单位应做好利用网络视频、音频和电话等方式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与答辩的准备。
三、工作要求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对此项工作予以高度重视,按照省厅通知要求,组织专班研讨、制订本单位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包括理论课程教学安排、实践环节延期预案、毕业论文工作计划等,于2月17日前报研究生处培养办备案。
2.理论课程教学安排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汇总后(附件2)于2月10日前报研究生处培养办。研究生处培养办将与各学院研究生秘书紧密配合,做好课程教学时间协调工作。联系人:常利利,电话:13554661984。
3.任课教师要组织好直播教学、学生在线学习、自主学习、答疑辅导、考核等教学工作,确保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
4.研究生辅导员、教学秘书应积极主动联系学生,确保本单位研究生积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同时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恐慌,不给疫情防控添乱,不自行提前返校。确保学生保持通讯畅通,每天通过“i纺大”平台报平安,同时主动配合所在学院做好健康状况报告,与学校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学校相关信息,因地制宜开展课程学习与科学研究等工作。
感谢各培养单位的支持与配合,疫情当前,同心协力,共克难关!
附件.zip
研究生处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