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6〕75号)、《湖北省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办法》(鄂政办发〔2018〕2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工作的通知》(鄂教研函〔2019〕1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建设“国内一流学科”为核心,以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紧紧围绕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推动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校内各有关单位要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职能分工和学校实际,对照《武汉纺织大学“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方案》(以下简称《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扎实开展中期自评工作,客观总结取得的成绩,认真检视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自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彭育园
副组长:姜明华
成员:李相朋、高建勋、冯军、何畏、林莉、干文勋、胥朝阳、王栋、张如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
三、自评程序
(一)摸清情况
1.全面梳理学校“双一流”建设举措落实情况。各相关单位认真梳理2018年以来,学校围绕“国内一流学科”在人才队伍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科技平台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推行的主要举措及其建设成效。
2.全面总结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认真总结《学校2018-2019年学科综合实力提升行动计划》,特别是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建设目标完成情况,突显主要目标,关注标志性成果。
3.全面分析学校“双一流”建设成效达成情况。逐项对照分析《一流学科建设方案》拟定的建设举措和设立的预期目标,检视建设举措的有效性,研判建设目标的达成度,突出成绩,明确差距,查找原因。
(二)撰写材料
1.撰写《自评报告》。根据省教育厅发布的自评报告提纲,认真撰写《武汉纺织大学“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报告》总结学校“双一流”建设经验得失,提炼建设成绩和效果,透视问题与不足。
2.撰写《典型案例》。围绕2018-2019年学校原创性标志性成果、最具特色的高层次人才引育和创新人才培养情况、服务纺织行业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等,分工撰写典型案例。
3.修订《一流学科建设方案》。根据2018-2019年学校“双一流”建设举措和建设目标达成情况,研究提出并适度修订学校“双一流”建设近期和中期建设举措和建设目标,形成学校《一流学科建设方案》(2020年版)。
(三)专家论证
1.组织开展校内论证。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听取相关二级单位负责人、部分学科带头人的意见和建议,并依据校内论证意见,重点修改完善《自评报告》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2020年版)。
2.邀请校外专家诊断。学校组织召开校外专家论证会,邀请省内外专家对学校2018年以来“双一流”建设工作进行诊断评估,对学校《自评报告》中的成绩和问题、《一流学科建设方案》调整思路和下一步建设举措等进行论证。
(四)审核报送
1.修改完善自评材料。根据校内外意见和建议,特别是专家论断意见,再次修改完善《自评报告》《典型案例》和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2020年版)。
2.提请学校审议报送。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审议修改后的《自评报告》《典型案例》《一流学科建设方案》(2020年版)。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形成定稿,报送湖北省教育厅。
四、自评方式
学校“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以自我诊断评估为主,采取“三个结合”的方式进行:
1.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对照学校《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确定的建设思路、举措和目标,重点考察近两年一流学科建设成效与建设方案的符合度、主要目标的达成度、高校及学科标志性成果的显示度。
2.总体评价与典型案例相结合
一方面,对学校近两年“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另一方面,对学校学科建设独到之处和原创成果以典型案例作为支撑。
3.自我评估与专家论证相结合
在校内各相关单位自我评估的基础上,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学校“双一流”建设情况进行诊断和评议。
五、自评内容
对照学校《一流学科建设方案》,对标学校整体建设目标和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发展目标,聚焦创新人才培养、人才队伍建设、科技平台建设、科研成果产出、服务湖北成效、优秀文化传承等建设任务,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关键环节突破、构建社会参与机制、推进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改革任务,全面检视学校建设举措落实情况和建设目标达成情况。具体说来,重点关注3个度:
1.符合度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突出建设举措与《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的符合度,总结和诊断建设方案实施的有效性。
2.达成度
对照《一流学科建设方案》确定的建设目标,分析学校及学科建设主要目标的达成度,预判建设期满能否完成建设目标。
3.显示度
突显建设进程中的标志性成果显示度,包括各项工作的重大创新、重大突破,具备引领作用的新理念、新模式、新机制,服务纺织产业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贡献,在第三方评价等公共信息分析所呈现的总体建设成效。
六、时间安排
以按期保质完成自评工作任务为基准,倒排工期,明确时间节点,分三阶段统筹安排相关工作的推进时间。
1.情况摸底阶段
1月13日-2月15日,完成情况摸底工作。校内各相关单位根据分工(附件1),2月15日前将《“双一流”建设分项总结提纲》(附件2)提交研究生处(学科办)。
2.材料撰写阶段
2月16日-3月15日,完成《自评报告》和《典型案例》起草工作。研究生处3月15日前完成《自评报告》初稿,其他相关单位3月15日前将《典型案例》(附件3)提交研究生处(学科办)。
3.专家论证阶段
3月16日-4月30日,完成专家论证工作。充分吸收校内外专家的意见和建设,研究生处组织修改完善《自评报告》《典型案例》和《一流学科建设方案》(2020年版)。
4.核准报送阶段
5月1日-5月15日,完成自评材料审核工作。提请学校审核批准后,将《自评报告》《典型案例》按程序报送省教育厅,《一流学科建设方案》(2020年版)备查。
附件:
武汉纺织大学“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工作方案(定稿).doc
1.武汉纺织大学“双一流”建设中期自评任务分工表
2.武汉纺织大学“双一流”建设分项总结提纲
3.武汉纺织大学“双一流”建设典型案例(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