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年择业期内
1、材料准备
(1)《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个人办理时所需,由学校审核填写)或《申请报告》(学校集中办理时所需);
(2)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或证明《报到证》遗失的有效材料。
2、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补办《报到证》
毕业生将办理好的《报到证》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通知书联(白色联)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
二、超过两年择业期
1、材料准备
(1)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样式见本手册附件6);
(2)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派遣名册复印件;
(3)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
(4)毕业证复印件。
2、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签字盖章
省毕办咨询电话:027-87677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