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已经严重影响到毕业生的求职,为降低影响,顺利做好2020届毕业研究生的就业工作,研究生工作部现就疫情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和就业帮扶
各培养单位正确引导毕业生客观认识本次疫情对就业的影响,认清当前就业形势,转变就业观念,消除等、靠、要的思想,主动出击;充分利用网络和新媒体发布相关招聘信息,进行线上就业指导和职业规划;组织毕业生利用网络在线平台学习创业就业的课程和讲座;为未就业毕业生在公务员面试、基层就业和个人创业等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和培训。
各培养单位应尽快摸清本学院未就业学生人数、基本情况、就业意向等信息;建立“未就业学生帮扶台账”,做到未就业学生“一生一档”,“一生一策”;认真开展学生个体咨询,为未就业学生提供必要就业指导和心理疏导等个性化辅导服务;重点关心关爱生活及学业困难的未就业毕业生,努力做到“应就尽就”。
二、拓展就业渠道,创新招聘工作模式
在疫情防控期间,研究生工作部将畅通就业信息线上发布渠道,完善信息共享和发布机制,依托线上平台发布招聘信息;毕业研究生可采取电话、微信、QQ、Email、视频等手段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进行简历投递、在线笔试面试,做到让信息多跑路、人员不聚集;各学院应发动本单位所有教师,尤其研究生导师的力量,主动对接与本学院各专业相关的用人单位,拓展专业紧密度更高的就业市场,积极举办网上双选会或其他形式的就业宣讲会、对接会,为供需双方搭建桥梁,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引进人才、为毕业生顺利就业服务。
三、加强校际合作,走合作共赢之路
根据教育部全国高校与湖北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一帮一”行动的要求,我校与东华大学建立起“六共”帮扶机制。一是共享就业岗位信息,两校共享网络招聘平台、联合举办网上招聘活动,并在掌握岗位需求信息和大学生求职意愿基础上,利用大数据技术等实现人岗匹配、精准推送,帮助我校毕业生获取更加丰富、更加精准的就业信息服务。二是共同开拓就业渠道,东华大学帮助我校开拓就业市场,并动员校友企业、来校招聘的用人单位等面向我校招聘,积极接收我校毕业生就业。三是共同加强就业指导,两校共享双方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就业指导线上咨询,共同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题培训等,组织就业指导教师联合培训,帮助我校提升就业指导能力。四是共用优质教学资源,东华大学向我校毕业生开放相关教学资源,为其提供更多实习实践机会,支持开展毕业设计(或论文)和毕业实习,帮助他们顺利毕业。五是共同开展创业实践活动,东华大学向我校毕业生开放“双创”示范基地、孵化器等众创空间,共同组织开展创业辅导、创业训练、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为毕业生创新创业提供支持。六是共同提高就业管理水平,通过召开远程会议等多种方式,分享毕业生就业工作经验,交流工作理念和方法,共同做好疫情影响下的毕业生就业统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切实提升就业管理服务水平。
四、及时发布信息,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
研究生工作部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学校就业信息网与各学院毕业生班级群推送就业信息;尚未签署三方协议或达成就业意向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建议到企业现场实习、应聘,应尽量采用线上方式完成就业环节。培养单位及时通知提醒毕业研究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参加网络招聘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到正规网站、App等上面参加应聘;遇到需要提供银行卡号、身份证号等隐私信息或缴纳钱款的面试、实习时特别要警惕,极有可能是诈骗或陷阱;请毕业研究生以学校或其他官方就业渠道发布的招聘信息为准。
各学院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宣传解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公共就业服务举措;积极引导,正向发声,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有序招聘求职,确保研究生就业工作圆满完成。
五、研究生就业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责任部门 |
5月31日前 |
回收、审核第一批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
各学院、研究生处 |
6月1日-5日 |
编制、上报第一批毕业研究生派遣方案 |
各学院、研究生处 |
6月8日-9日 |
办理第一批毕业研究生报到证 |
研究生处 |
6月15日—6月24日 |
第一批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发放报到证等 |
各学院 |
6月30日前 |
回收、审核第二批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
各学院、研究生处 |
7月1日-5日 |
编制、上报第二批毕业研究生派遣方案 |
各学院、研究生处 |
7月6日-7日 |
办理第二批毕业研究生报到证 |
各学院、研究生处 |
7月8-10日 |
第二批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发放报到证等 |
各学院 |
7月20日后 |
办理改派手续 |
研究生处 |
已经与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或达成就业意向的研究生,将三方协议或单位用人证明扫描或拍照为电子档发给各学院集中,学院在每月底前将就业材料交给研究生工作部,同时建议研究生线上与拟就业单位沟通、协商入职事宜;往届生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仅需提交电子版材料至邮箱:532587007@qq.com,研究生工作部将据此办理。待疫情解除之后,再将材料原件交至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