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2024届毕业研究生:
根据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函》精神,我校从即日起开展2024届毕业研究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脱贫人口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2024届毕业研究生(学生本科或专升本毕业时申领过该项补助的,不属于此次补贴对象)。
二、补贴标准
1608元/人(即武汉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申领程序
(一)申报。
1.学生申请。按照自愿申请的原则,由学生本人填写《武汉地区2024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报学院审核。
2.各培养单位对学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标准如下:
(1)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及城乡低保家庭的毕业生:
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材料:低保证(应记载家庭保障成员信息、低保金发放记录等),低保证上如无低保金发放记录需提供近半年银行低保发放流水;经核实确实不发放低保证的地/市/县,可以提供由(区)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2)脱贫人口家庭的毕业生:
所在家庭《扶贫手册》(审核毕业生所在家庭扶贫手册,看学生父母及学生本人是否在贫困人员中;扶贫手册要求从第一页(含封面)复印到最后一页,部分地区只能出具证明的,要求有县级以上部门的证明且必须有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及所在学校收款凭证。
(4)社会孤儿毕业生:
毕业生《儿童福利证》。
(5)烈属毕业生:
毕业生亲属烈士证书及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6)残疾毕业生:
毕业生《残疾人证》。
各培养单位请严格审核学生上交的材料,对其申报资格进行核查,核查无误后提交《附件2.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花名册汇总表》。
3、学校审核申报。研究生院收到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后,通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等数据平台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经公示无异议,在湖北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创建申报批次,录入申报人员信息后,将《申请表》盖章扫描上传。从省平台导出、生成《武汉市2024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名册》,确认信息完整无误后签字盖章并扫描上传。
(二)复核。市人社部门进行复核,同时对各院校提交的学生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
(三)拨付。市人社部门致函市财政部门,并协调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各院校银行账户。各院校收到财政拨付款项后,及时拨付到学生本人的银行账户,并将《2024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情况说明》反馈给市人社部门。
四、有关要求
明确工作责任:请各学院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指派专人负责,严格按时间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和审核工作,切实发挥好补贴资金鼓励和支持大中专毕业生积极求职创业的作用。
加强协调配合:请各学院于9月15日之前将《申请表》和《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花名册汇总表》提交研究生院。
五、重点说明
1、求职补贴申请表贴本人1寸免冠照片、本人亲笔签名;
2、中国农业银行个人账户必须是毕业生本人开户,同时已经被激活;
3、如果毕业生获得过生源地助学贷款且符合其他类申报条件,建议采用生源地助学贷款条件进行申报。
联系人:严老师;联系电话:027-59367500。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