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充分发挥导师与研究生两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2018级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参与双选的导师必须具备2018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
2、导师指导同一级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5名。
3、研究生与导师双选坚持双方自愿原则。
二、工作要求
各培养单位根据研究生师生双选有关要求,组织研究生认真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审批表》(附件1)。研究生导师根据自身科研项目、科研经费、指导能力等研究生培养条件,选择符合条件的研究生。
各培养单位教授委员会应根据学校的基本原则,认真审核双选结果并将结果向本单位全体导师和2018级研究生公开。
三、注意事项
1、请各培养单位于10月9日前将《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结果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提交到研究生处备案。
2、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9367656。
附件:
1、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审批表.doc
2、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结果汇总表.doc
研究生处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