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和研究生工作站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我校现启动2016年度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设方向
研生工作究站作为加强研究生实践教育的工作平台,今后建设的方向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以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为主,通过校企合作的形式把工作站建设在企事业单位中。
2.以应用型学科为主,根据合作单位需要鼓励多学科研究生进站实习实践。
3.以省内企事业单位为主,着力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4.对审核确定的工作站,省教育厅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有关学院要确保一定数量的研究生进站工作,并保持连续建设。要针对工作站的实际,积极探索学校教育、企业实践、研究生个人成长新机制,创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推动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
二、申报条件
(一)工作站由省内研究生培养高校牵头,设立在具备一定条件的大型企事业单位;
(二)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基本条件
1.具有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合作的良好基础以及技术创新的迫切需求;
2.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且科技含量较高,承担有县级以上科技项目,主要侧重于湖北十大支柱产业和七大新兴战略发展产业领域;
3.建有科技工作站或县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中心、工程中心,或相关技术研发基地(平台);
4.具有一定数量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科技人员,可以胜任研究生的教学科研指导工作;
5.具有保证研究生进站后必需的生活及文体活动条件以及保证工作站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学院认真结合现有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情况,严格按照研究生工作站的建设方向和申报条件(见附件1)选择企事业单位建立研究生工作站。
2.申报学院要选择具有良好合作基础和发展前景的企事业单位建立研究生工作站。
3.申报学院需统一填写申报材料:《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申请表》(见附件2)和《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项目合作协议》(见附件3)。请于5月25日前提交研究生处,研究生处组织专家评审,遴选3-4项报送省教育厅。
4.填表说明:
(1)《申请表》用A4纸打印一式3份交研究生处,其中“七、审核意见—设站企事业单位审核意见”由企业签字盖章,“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意见”和“申报高校意见”由研究生处统一办理。
(2)认真填写《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单位签字盖章后一式一份交研究生处,学校意见由研究生处统一办理。
联系电话:59367495,联系人:崔佳
附件:
研究生处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