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春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安排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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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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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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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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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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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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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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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研究生指导教师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和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检查研究生完成情况(包括论文、课程、社会实践、毕业设计等环节),若未完成的,应尽早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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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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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个人培养计划》及《武汉纺织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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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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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论文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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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导师评审表》
说明:
1.由导师审阅,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和推荐意见,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
2.经导师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各培养单位在3月20日前将毕业研究生论文的电子文档提交研究生处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并提交()学院2014年参加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汇总表>,检测通过后才能送出盲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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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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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排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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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检测的,修改后于3月27日前提交研究生处进行二次检测。二次检测不通过,取消本年答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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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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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检测的处理见:《武汉纺织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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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今年与往年不同之处,检测通过后的论文电子稿将不再返回(双盲评审后再返回),由研究生处统一打印送双盲评审。(打印费从研究生个人培养费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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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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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盲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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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将毕业论文纸质文档一式两份送出盲审,盲评结果将于5月1日前公布。评审不合格的不允许参加本次毕业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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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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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隐去研究生姓名、导师姓名、致谢、研究生履历等个人及导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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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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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设计作品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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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前,2014年春季设计艺术学专业毕业生(除史论方向)毕业设计作品上交培养单位。5月1日前由培养单位组织完成设计作品展示及毕业作品评审,具体实施细则安排由培养单位制定,及时通知毕业研究生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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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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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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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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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填写《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说明:
1.由研究生本人填写申请表,经培养单位审核研究生是否完成培养计划要求并对论文格式进行形式审查后统一交研究生处培养办公室复核。
2.审查通过后,方能进行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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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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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个人培养计划》、《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及《武汉纺织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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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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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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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各培养单位根据要求自行组织,并于答辩前3日进行公告。答辩委员会秘书要认真负责地作好答辩记录,按要求填写有关答辩材料,完成指定的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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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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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关于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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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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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后论文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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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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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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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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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申请及材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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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会结束后,由答辩秘书于3日内将答辩材料整理交学院培养单位,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签署意见后,6月6日前统一报送研究生处< 同时提交( )学院2014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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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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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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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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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硕士学位授予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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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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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5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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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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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学位授予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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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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