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见附件1)的要求,现启动2023年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及2022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资助对象
创新基金面向全体在校研究生,重点资助申博学科相关专业研究生。
2.项目类型
(1)工程领军人才培养项目
旨在资助研究生开展科技创新,鼓励研究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创作展演等学术活动。
(2)学科拔尖人才创新项目
旨在资助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对选题有重要理论或现实意义、在理论和方法上具有创新性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3)产研结合协同育人项目
旨在资助研究生积极参与企业项目研发,申报专利。
3.资助经费
学校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分两期支付,2023年和2024年各支付50%,同时鼓励指导教师为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提供资助。
4.申报程序
(1)研究生申报。符合条件的研究生经指导教师推荐,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2)学院评审。请各学院根据《管理办法》成立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管理分委员会,制订学院的项目评审与管理细则,并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学院评审通过人数不超过学院在校研究生总人数的3%。学院确定推荐名单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请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及《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推荐名单汇总表》(含纸质和电子版)(见附件3)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3)研究生院终审。研究生院根据学科布局和年度指标,结合学院排序,确定最终立项名单。
5.项目管理
各培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加强对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学校定期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因故撤销或提前终止项目研究的,项目负责人应书面报研究生院批准。项目结题标准详见《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6.其他事项
1、每名研究生只能申报一项创新项目。
2、项目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可以根据项目进度申请提前结题;若申报者为2023届毕业生,则须在2023年上半年申请结题,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时间要求:2023年3月16日前,请学院报送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二、中期检查
1.检查对象
2022年研究生创新基金立项尚未结题项目(清单见附件4)。
2.工作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的前期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如实填写《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中期检查表》(见附件5),于2023年3月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材料(含纸质和电子版)至研究生院培养办,不按期参加中检或中检不合格的项目将停止拨付二期经费,并根据情况要求项目申请人返还已资助经费。
联系人:朱老师,电话:59367495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