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管理及考核办法(暂行)》要求,现就2023年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第二批)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基本条件
1.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遵循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无师德师风“一票否决”情况。
2.有本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1966年之前出生者一般应有硕士学位。
3.至少能讲授1门所申请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
4.有明确的研究方向,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研究生指导能力,原则上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1篇及以上与申请专业有关的D类或以上类别学术论文(论文类别以学校最新学术论文分类办法为准),或有正式出版的专著、教材(前2位),或承担有项目经费的科研项目,或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获奖或鉴定成果(前3位),或取得专利授权(前2位)。
5.能指导研究生检索、阅读专业外文书籍等文献资料。
二、认定程序
1.各培养单位参考今年上半年提交的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认定资格条件进行认定,已获批硕士研究生导师名单详见附件1。
2.符合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写《2023年度新增导师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并提交相关教学科研业绩等支撑材料。
3.各单位教授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从超过1/2(含1/2)的同意票中按高低确定名单并公示3天。
4.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三、其他说明
1.各单位教授委员会应确保导师资格认定公开、公平、公正,实行申请者亲属回避制。严格审核申请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一律不予受理。
2.以上提到的时间节点,如近三年,均指到通知发布之日的三年之内。
3.各单位须在10月27日之前将公示无异议的导师资格认定结果(附件2和3)交研究生院,逾期不再受理。
4.联系人:朱老师;联系电话:027-59367495。
研究生院
2023年10月16日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在校导师信息一览表.xlsx附件2:2023年度新增导师基本情况一览表.doc附件3:2023年度新增导师资格认定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