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
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简称“研代会”)即将召开,研代会代表以提案形式向大会反映研究生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是代表履行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体现。代表提案的征集和落实是畅通民主管理最有效的途径,为了进一步激发我校研究生的主人翁意识,实事求是反映研究生学习、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创造条件使我校研究生参与到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的行列中来,现将研代会提案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全校代表团
二、提案类别
1.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方面:教学管理制度、教育教学改革、学风建设、教学设施条件、课程设置、教材、学术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评教评学、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勤工助学、奖励资助、求职就业、创业就业等。
2.校园规划、建设、管理方面:食堂及公寓管理服务、校园交通、图书馆、超市服务、治安保卫、网络信息服务、心理咨询、医疗保障、供电供水、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党团建设、工作管理和创新、组织工作、社团活动、校园环境等。
3.研究生发展、培养方面:研究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评奖评优、学风建设等方面的建议。
4.其他:除以上方面的其他内容以及对学校的其他建议等。
三、提案要求
1.提案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及全校研究生普遍关心的问题。提案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并限于本校范围内的问题。要求内容详实、有一定深度,日常途径能解决的一般性问题不再立案,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
2.提案要体现广泛性。提案由研代会代表在广泛听取研究生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调查研究后产生,并按要求填写提案表。
3.提案内容要言之有据,反映问题要以事实为依据,不能道听途说、捕风捉影,应避免即兴之作及信手拈来的“听说”“据反映”之类,要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提案。案情要清楚,要事实明确,言之有物,避免空洞笼统,力求开门见山,言简意赅,说理充分,对问题作出科学分析和准确判断。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提案,不予以立案:属于揭发和举报问题的;涉及民事纠纷或进入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属于学术研讨的;纯属个人问题的;内容空泛、建议笼统的。
5.经审查不予立案的,可根据不同情况作退回或意见、建议处理,做意见、建议处理的提案由工作以适当方式转送有关单位研究、参考,并向提案者说明情况。
四、提案的受理和立案
1.代表将提案交各所属代表团,各代表团初审后提交给提案审查组审理。
2.提案审查组全面负责提案的审理和立案工作,对代表提出的提案进行汇总、编号、登记、审阅。
3.提案审查组对有效提案进行汇总整理,形成提案征集情况报告向大会报告。
4.对学校改革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反映广大研究生普遍关心的问题,并具有较强可行性的提案,可列为重点提案。
5.为提高提案的质量,促进提案的征集工作,将在研代会闭会后评选出优秀提案。
五、提案的征集方式和时间
1.征集方式:提案人将提案报送所属代表团,以代表团为单位统一报送,纸质档交至阳光校区行政楼304办公室,电子档以代表团命名发送到2532616799@qq.com。
2.提案上报截止时间:2021年10月6日。
附件.doc:《武汉纺织大学第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提案表》
第一次研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