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乐于奉献、开拓创新、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对2019-2020学年中,在思想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等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及研究生干部予以表彰和奖励。其具体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2018级、2019级全日制在籍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专业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学校、学院党组织的各项政策和决议,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学风端正,学习勤奋,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富有创新精神,热爱所学专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学习成绩优良。
4、有较强的法纪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能够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体科技活动和学校各项义务劳动,集体观念强。
5、近三年未受到校纪校规处分。
(二)参评优秀研究生者还应具备的条件:
1、在学习、生活和各项活动中能起先锋模范作用,表现突出。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位课平均成绩85分以上。
3、二年级及以上的研究生需公开发表至少1篇第一作者学术论文(或学术会议交流论文)或至少取得一项专利。
(三)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者还应具备的条件:
1、担任班级以上且任职时间在一年以上的研究生干部。
2、学习成绩较好:学位课平均成绩80分以上。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廉洁自律,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基础好。
注意:一名研究生只能参评一个项目。
三、评选名额
各学院评选的优秀研究生名额不得超过学院在校研究生人数的5%(不含2020级新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原则上不超过在校研究生学生干部人数的10%。
四、评选办法
(一)优秀研究生评选
符合参评条件者,须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申报表》,并附相关参评支撑材料(参与学习、科研、实践、文体等活动的表现及成果),报学院评审;
1、自即日起,各学院布置动员、组织评选,民主评定,经各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务必于2020年11月27日之前将《优秀研究生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研究生处审核;
3、研究生处组织终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4、研究生处将公示无异议的结果报学校审批。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
1、符合参评条件者,须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申报表》,并附相关参评支撑材料(述职报告等),于2020年11月16日之前报送研究生处;
2、由校研究生团总支组织参评人员召开会议并进行投票,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将投票结果报研究生处;
3、研究生处组织终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4、研究生处将公示无异议的结果报学校审批。
五、其他
(一)学校对获得“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称号的研究生颁发荣誉证书并适当给予奖励。
(二)凡获得奖励的研究生,如事后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称号,追回获奖证书及奖金,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三)本通知解释权属研究生处。
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处
2020年11月5日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2、《优秀研究生汇总表.xls》